代写企业家传记经典案例(28):时时刻刻心存敬畏

焦作代写企业家传记经典案例(28):时时刻刻心存敬畏

刘宏伟的大爱,还源于他对法律的敬畏。

2019年3月,范某茹委托北京京迪律师事务所刘宏伟担任其女儿安某轩涉嫌诈骗一案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在刘宏伟接案的时候,安某轩已经被山东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传讯,她心急如焚,几次和刘宏伟商量对策,她亲切地将刘宏伟称作刘哥:“刘哥,我仅是一名中央电视台正式的记者,我给山东某德集团授权其某德影视公司为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输送节目,收取拾万“保证金”,根本构不成犯罪,为什么要传讯我?刘哥,你救救我。”

刘宏伟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安慰她:“首先我是你的代理人,如果构不成犯罪,我毫无疑问会去和警方沟通、协商,去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但目前就事情本身而言,确实涉及到了犯罪,所以必须争取从轻处理,争取取得受害单位山东某德集团的谅解,当下你必须去投案,如果您不去投案构成犯罪,我和律师事务所就是包庇。”

这一席话,让安某轩大失所望。她心里嘀咕,“若是这样,我还要律师干什么?”

刘宏伟也不生气,在他心里,“真理大于权力,法律母仪天下”,在刑事案件过程中,刘宏伟经常遇到类似于安某轩这类的情形——和嫌疑人或嫌疑人配偶、亲属意见不一致,刘宏伟的态度也始终很坚决。在律师和客户之间要尊重客户;在客户的需求和法律冲突之间,要服从法律。

刘宏伟耐心解释:“不论好人坏人,律师永远是站在正义的一方,律师从业,心里始终是敬畏法律的,绝不会知法犯法,这是律师的底线,也是我给自己的底线。你确实触犯法律,就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们律师群体,不是来帮助委托人颠倒黑白的,而是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律师不能帮你抹掉事实,但可以让你受到公正的对待,可以给你普法,让你在法律知识的保护下,争取到好的结果。”

可不管刘宏伟怎么解释,安某轩就是一句话:我是不会去投案自首的。

刘宏伟反复劝说,“你主动去了,就有主动的政策,你被动去了,就有被动的处罚。迟早都要面对,何不争取一个好的结果呢?”

,刘宏伟也说服范某茹一起劝说,终,安某轩在刘宏伟的陪同下,到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某分局派出所投案,但到案以后,警方有确证其是诈骗犯罪的情况下并没有“自首”,被警方刑事拘留。

如果听了刘宏伟的建议,早一点去,或许是完全不一样的结果。

面对这种情形,刘宏伟耐心引导,在他和其母亲的反复沟通教育下,安某轩写下《悔过书》,求得了被害单位山东某德集团的《调解协议书》和《谅解书》。

同时,刘宏伟迅速向市公安局递上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和《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言辞恳切:事发后安某轩到南市公安局某分局舜华路派出所主动投案,对警方指控的诈骗犯罪真诚认罪,对因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山东某德集团造成的损失深感忏悔,并愿意全额赔偿。请求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之规定,对安某轩变更强制指施为取保候审,安宁愿意提供保证人、缴纳保证金,并确保随传随到,接受审判。

在刘宏伟的努力下,终安某轩被合理合法轻判。